西盟是全國唯一把縣城創建成國家4A級旅游景區的城市。這里號稱“天然氧吧”,被譽為“中國生態第一城”,是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、國家水利風景縣、省級旅游度假區,離森林最近的城市。
為守護好這片美麗生態,西盟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堅定不移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2021年4月7日,對拒不履行林業行政處罰、破壞生態環境的被執行人扎某亮出了法律“利劍”,作出對其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。
【案情簡介】
2014年6月11日,扎某在未辦理林地占用相關手續的情況下,擅自毀壞西盟縣力所鄉“卡事卡畢”林地3320平方米。該林地權屬集體林地,森林類別為縣級生態公益林。扎某的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》規定,已構成違法行為。2020年5月6日,西盟縣森林公安局向扎某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,責令扎某停止違法行為,限期恢復原狀,補種水冬瓜樹847棵,繳納罰款人民幣13280元。
扎某收到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后,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既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,也未全面按照行政處罰決定履行。西盟縣森林公安局遂向西盟縣人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申請。法院審查后,準予強制執行。
【執行情況】
在執行過程中,法院執行干警多次電話聯系扎某,督促其履行義務,并反復向其釋明相關法律規定。但扎某仍拒不履行。據此,法院依法作出對被執行人扎某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。
【法官說法】
近年來,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引下,人民法院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大局,堅決貫徹節約資源、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,不斷豐富、發展司法審判領域中的“綠色”元素,充分發揮司法的職能作用,承擔起促進轄區生態文明建設法治保護的重要職責。
該案中,西盟縣人民法院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實施強制拘留措施,是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依法嚴懲各類破壞生態環境資源行為的體現。法院不僅用司法途徑有效地維護了法治尊嚴,還用法治力量保護了綠水青山,為提升轄區環境治理能力與治理體系現代化貢獻了司法力量。
(西盟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寧德通 馬麗莉 西盟縣融媒體中心)